山東省科技廳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7-02-07 16:36:22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 高新處 瀏覽次數:6662 【字體:大 中 小】
各市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為深入貫徹《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28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重點產業轉型升級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16〕20號),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教〔2016〕80號,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現組織開展2017年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合工作機制
根據《補助辦法》,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與市級設立的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聯合支持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補助工作。擬與省級聯合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補助工作的市,請務必于3月30日前將市級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報送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二、補助對象和標準
(一)受補助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山東省境內(不含青島市)注冊、會計核算健全的居民企業;
2、已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發活動;
3、按規定完成2016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4、2016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2016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5-2016兩個納稅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2016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2016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5%(含)以上。
(二)補助標準:
1、符合上述條件的2016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2016年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10%給予補助;
2、符合上述條件的2016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2016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3、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流程。
1、擬與省級聯合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補助工作市的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補助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積極推動當地企業履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備案手續,并認真組織企業開展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報。
2、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完成2016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手續后,填寫《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申請表》(見附件1),并向所在地科技部門提出補助申請。
3、各市科技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對當地企業補助資金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參考企業2016年度已備案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情況,確定補助對象,核定省級和市級及以下分別承擔的補助金額,匯總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和《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申請表》各一式六份,正式行文報送省科技廳。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補助資金申報情況由所在市匯總上報。
(二)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611室
聯 系 人:省科技服務發展推進中心 叢培虎
聯系電話:0531-66777329
申報咨詢:省科技廳高新處
0531-66777036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
0531-82669901
省國稅局所得稅處
0531-85656277
省地稅局企業所得稅處 0531-82613622
附件:1、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
2、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
山東省科技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國稅局 山東省地稅局
2017年2月7日
附件下載:
1、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docx
2、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申請推薦匯總表.docx